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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代检察长朱长春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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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佳木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朱长春列席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7次会议。会议由佳木斯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辉主持,共同研究讨论一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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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辉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法、检两院将坚持在案件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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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春代检察长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此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他表示该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审理程序合法、规范,最后法、检两院对该案的定罪量刑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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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春表示,佳木斯市法、检两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共同探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案件的类型范围,共同坚持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确保法律准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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