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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随笔丨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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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酒徒

历史随笔丨秦(上)

第一章

蒙恬走在渔阳北面的树林里,望着不远处起伏不断的群山,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叹气的原因不是在这样的山脉上修一道长城太难了,而是根本犯不上修。当然他那时还不知道几千年后会有人认为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之一,若是知道了他一定会兢兢业业的把长城修得金碧辉煌,就象我们现在的样板工程一样,说不定还能评一个阿房奖。尽管据说获了此奖的建筑通常是风吹就倒,所以当时的秦国人都躲得离获奖建筑远远的,就象我们现在很多人不愿靠近某些样板工程一样。

历史随笔丨秦(上)

(人们往往会想起“蒙恬造笔”的故事,认为秦代名将蒙恬是毛笔的发明者。)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是他要知道长城后来只剩下了防御的功能,也许还会把原来几个国家修的长城给拆了,那样蒙恬的罪过可能比项羽还大,破坏了我们心中几乎是唯一可以缅怀先人的东西,尽管他们还有许多辉煌,但我们健忘,只能看到存在的。

这后一种可能性极大,因为蒙恬当年正值年轻。所谓年轻,就是骨子里有一些我们现在所说的“二杆子”,这正是他奉命修长城的原因之一。

叹气的更深层原因是他根本不需要费太大功夫,也就是在他没动手之前长城就已存在,并且绵延万里,他能做的只是补补漏洞的工作,而年轻的他当时有一种渴望,希望能在世间留下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是真正属于他的,权利和时间都夺不走的东西,这种冲动在很多年轻人身上都存在,所以也没什么可以奇怪的。

历史随笔丨秦(上)

韩国的长城挨着赵国的长城,赵国的长城连着燕国,最可气的是燕国,号称拥有燕山以北数千里的土地却把长城修在燕山上,紧邻国都,燕山外的土地不是明摆着要送人么?几个国家的长城都修在北边,国家之间却没有城墙,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互相多么团结,而是如果修了城墙的话,等于设了明显的边界,不但能抵御别人入侵,还不方便自己去偷袭别人,无论从理论上和行动上都不方便。

这也正好印证了蒙恬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对外么,就不怎么灵光。其实这句话谁都知道,只是别人都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说完这句话不久,始皇就下令让他来修长城,抗击匈奴来了。这也验证了一个真理:哑巴未必是坏事,至少在我们这个国家大多数时候如此。所以蒙恬修长城时不尽心,要不然长城也不会在后来那么轻易的被孟姜女哭倒。至于修长城时蒙恬吃了多少回扣,拿了多少例行的好处,就不可考证了。这也没有什么,只是证明工程上的腐败,古已有之,既然古已有之,现在贪污点工程款也不算什么,前人的传统么,当然要发扬。

历史随笔丨秦(上)

(《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日:“蒙恬造笔。”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说。“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

第二章

蒙恬说错话的时候是跟着自己的老师王剪攻破楚国的时候,当时老师的白胡子都被染红了。据说当时秦军杀了楚军百万之众,当然这里面有不少妇女儿童,这也没什么错,谁能保证他们以后或长大后不会成为暴乱分子。其实老师很有先见之明,只是不该当时让一个姓项的孩子漏了网。反正老师当时威风凛凛,是秦国最大的英雄,在那时英雄是有数量级的,以杀过多少人来衡量。“当你杀一个人时,你是但蒙恬还不知道,知道了他就不会在城破时柱着剑疲惫的说一句:没意思,我们最擅长的就是自相残杀。其实他说这句话时并没有对老师不恭敬的意思,老师教了他很多东西,可以说他后半生的许多所作所为,都带有老师王剪的影子。只是他当时太疲倦了,容易说错话。说错话也不要紧,老师也不会太在意,只是不该让别人听见,报告给了李斯和始皇。

始皇当时只是笑笑,没和蒙恬认真,两人小时候拜过把子,说过不愿同年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日死的话。始皇不和他计较,一是因为不想蒙恬死得太早,以免誓言真的灵验,二是两人关系实在是好,不然后来始皇临死时也不会派使者千里迢迢奔赴渔阳邀请蒙恬喝药酒和他同登仙界。

破楚之后也就等于一统了中原,一统之后自然要分封,大家都这么认为,但是可分的实在不多,但功臣实在不少,于是大家互相打小报告。这就和二十世纪那会儿单位分房子差不多,领导如果想知道谁背后都作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下个即将分房通知就行了,比东西二厂和血滴子还厉害。我估计始皇当时迟迟不分封也是这个意思,最后通过群众的眼睛发现蒙恬牢骚最多,虽然看在是兄弟的分上不便惩戒,但正好和匈奴有边境纠纷,派蒙恬去修长城正合适。一来蒙恬比较要面子,不至于太快就逃回来,二来他既然喜欢枪口对外,这也遂了他的心愿。这个惩罚明显不太合理,比如领导要惩罚我,绝不会让我做一个工程的负责人,否则人人都要争先恐后的犯错误了。

历史随笔丨秦(上)

(蒙恬战车)

不过秦朝时和现在情况不太一样,秦时渔阳一代是蛮荒之地,没有夜总会也没有洗头房。况且秦刚统一六国,有很多有油水的工程可做,犯不上争着到边境上冒险。只不过大家都没料到,始皇不打算分封。于是大家都不太高兴,因为即使功劳没有王剪、李斯那么大,封不到楚王、宋王,也差不多能封个卫侯、郑公之类,反正到时候山高皇帝远,即使仅仅做个乡王,也可以关起门来唯我独尊,多收点税款,泡几个小密什么的,也没人干涉。现在不分封了,实在令人失望。想不出什么原因,就都来找李斯。

李斯的日子也不好过,当年在楚国混不下去,才跑到秦国,如今好不容易可以衣锦还乡了,又落了个鸡飞蛋打。都是朝里那帮笨蛋给闹的,互相跻个什么劲儿?现在好了,小报告打过瘾了,结果始皇突然发现,敢情身边一忠臣都没有。这也不能怪始皇不能和大伙共富贵,这些日子大家你说我,我说你的,炒的他头晕病又犯了,这病是荆轲哪回落下的根,一着急就犯。最可气的是不知有哪个白痴奏的暗本,说赵高在外边强奸民女。始皇一想:还没分封呢你们就窝里反,若分了封,将来我不和周天子一个下场?想来想去,干脆,不分封了,省事儿!始皇的为人李斯最为清楚,若是象后人分析的那样是为了天下免受战乱之苦才不分封,始皇自己都不信。不过后人写这段历史的时候,李斯早死了,想反驳也反驳不了。反正历史么,怎么说都有理。

所以大家找李斯的时候,李斯不在家,说是被老婆赶出家门给蒙恬送行去了。

李斯去蒙恬家,不光是为了躲开那群无聊的同事,主要是为了想他的二儿子能跟蒙恬出去锻炼锻炼,最好能当个长城筹建处材料科主任什么的。其次他跟蒙恬渊源颇深,临走时不送送蒙恬,家里老婆那关也不好过。

历史随笔丨秦(上)

(唐代韩愈《毛颖传》以笔拟人其中提到蒙恬伐中山,俘捉毛颖,秦始皇宠之,封毛颖为“管城子”。后世又以“毛颖”、“管城子”为笔的代称。此事也与蒙恬有关。)

第三章

李斯刚到咸阳的时候,是吕氏春秋思想研究学院的客座教授,他是国外来的知识分子,大家对他也比较尊敬,因为他是法学博士,所以课题是研究《吕氏春秋对法律的指导意义》。老实说,李斯的科研能力不怎么样,一年多也没出什么成果,写不出论文。这主要是因为李斯当时也很年轻,要不然也不致于在楚国呆不下去。其实他只要写一句“吕氏春秋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或“吕先生思想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大家一生来学习”就可稳获社会科学发明奖。可惜他就是转不过弯来,所以一直拿不到奖金。

好在李斯的字写得好,几乎半个咸阳的酒楼都找李斯写牌匾,那时还没发明毛笔,所谓的笔就是一把小刀子,谁要是想找李斯写字,就那一块木板来,李斯就用刀子向上刻,有时刀子钝了,还得加点水,放到石头上磨磨,所以文人的报酬一般叫润笔。李斯的润笔也不高,仅要求他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时可到他写匾的酒楼吃饭而已。这主要是他当时还没混上秦国的丞相,否则,一个字至少值几千万,至于下台后字会不会被铲掉,就另当别论了。

历史随笔丨秦(上)

(浙江湖州举行蒙恬会,纪念笔祖蒙恬)

夫妻二人吃喝不愁,倒也逍遥快活,有时也会心烦。比如说李斯的老婆就一直未能解决咸阳户口。李斯没有问题,他是留学的博士,户口符合《外来人口留咸入户条例》,但他夫人不行。所以他和老婆已结婚几年了,虽然老婆就在身边,还得算两地分居。一旦咸阳搞个庆祝什么的,李夫人还得躲在家里几天不能出门,否则一旦被差人抽查到她没咸阳身份证,有可能就被差役拉去谈心,弄不好还会被驱逐出城,那时交通不方便,李斯也没混上专用马车,老婆一旦被赶出城,得好几天才能回来,还得担心她被拐卖了。

按咸阳规定夫妇分居,就不能给分房,所以李斯一直和夫人租房来住,西京城的房价可不便宜,李斯的薪水一半儿都要花在这上面。关键问题是李斯这人是学法律的,就容易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症状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跑一躺户口管理衙门,问一问老婆户口的解决问题。这主要是他老婆说话,楚国口音太重,经常被公差捉到。每次被捉到,李斯就得拿上钱包,上下打点,又费力气又没面子。

历史随笔丨秦(上)

(有人对“蒙恬造笔”的说法提出质疑。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秦谓之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先秦书籍中没有“笔”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现了,而秦始皇只是统一了笔的叫法,可见笔是早于秦代就存在了。)

每次“打点”的时候,李斯都给别人讲法律,按大秦宪法,自孝公时,已经废了井田制,大秦国公民一律平等,有居住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权利。据此一条,他老婆就不该被另眼相看。可惜,当时秦朝管市容的官是公孙龙的学生,辩才天下一流。他只是说了一句“这是咸阳”,李斯就无话可说。大秦国归大秦国,咸阳归咸阳,虽然咸阳也属于大秦国,但白马非马,人尽皆知。这位仁兄只不过将自己老师的理论发挥得淋漓尽致罢了。

其实办户口并不难,只要找对人,送上一笔银子,就可买一个。当时很多想留在咸阳的人都这样办。可是李斯是学法律的,且不能活学活用,在他眼中法律高于一切,不能亵渎,合不合理可以讨论,但不能玩弄。这说明他还是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通常可解释成智商高于150的白痴。其实现实是这样的,法律不能讨论其是否合理,但可以玩弄。他弄错了前后关系,所以在哪都不好混。后来他研究明白了,就混上了秦国的相国。并且当时他也没几个钱,科研没成果,没有奖金,字是用刀刻的,所以也写不多,卖不了太多的钱。

历史随笔丨秦(上)

(蒙恬的影视剧形象)

没钱的人通常都不招人待见,这时他就上临风楼喝酒。临风酒楼的老板喜欢李斯,总给他安排雅座,然后抱一堆竹子来,请他给刻菜单。老板是越国姓范的那个家伙的后代,所以很会投资。后来李斯发迹了,老板就开始卖菜单,据说每个菜单都卖到了三十两黄金。

安排李斯坐雅座的另一个原因是,临风楼的生意不好。临风楼位临咸阳主街,当时也没有什么污染,本来把酒临风的人应该很多。可近来咸阳的官吏们都不到这来了,这倒不是因为官员们都廉洁了,黄河清易,自古如此。不来临风楼的原因是最近有两个讨厌的家伙经常到临风楼喝酒,这两个家伙是当时秦国最没用也最让人头疼的人,一个是赢政,另一个是蒙恬。

赢政是当时秦国的王,可当了近十年王了,只能签字。至于签什么,是答应还是否决,早有吕不韦准备好了,赢政不用操心。但是他的姓名笔划太多,签起来太麻烦。后来内待赵高给他出了个主意,用笔在上面画圈,不用画得太圆。反正当时用刀子作笔,能画圆的人不多。所谓“圈阅”,大概就源于此。当时赢政一晚上能批一百多斤奏折,就是看都不用看,直接在规定的地方画圈。

蒙恬是当时秦国的将军,但不用打仗。他的先人为国捐躯,所以他生下来就可以当将军,自己的孩子放心。他指挥的是秦国的三军仪仗队,集秦国最健壮的军人于此,只为了礼宾时给客人看。蒙恬指挥仪仗队时也不尽心,一心想上前线。所以仪仗队的训练工作做的很差。有时他的老师王剪看不过去,帮他训练一下,但被吕相知道后,很不高兴,王剪是聪明人,就不插手了,只是告诉蒙恬一些好玩的游戏,于是蒙恬的部下每天比赛扔石头、摔跤、爬树、翻墙,输了的出钱请赢了的喝酒,至于战阵、正步、一概不练。

总之,当时赢政和蒙恬是当时秦国最没用的两个人,两个摆设。所以两人总凑到一起喝酒,到哪个酒楼,哪个酒楼就面临关门。秦国官员再胆大,也不敢再国王面前吃公款,虽然这个国王不怎么管事儿!

历史随笔丨秦(上)

(毛笔之乡——汝阳刘村)

第四章

秦王赢政一直很奇怪,通常他和蒙恬到任何酒楼吃上半个月,这家酒楼就得关门。临风楼一直未倒,实在佩服老板的经营之道。然后他就看见一个书生抱着一大堆竹片在兢兢业业的刻菜单。临风楼的菜单上的字实在漂亮,能把这么无聊的活当做事业来对待的人,一定是一点正事也没有的人,于是同病相连,招来痛饮。

可惜李斯酒量实在太差,几杯下肚,便支持不住,趴在地上。这倒不是装的,当时李斯还没学会酒后吐真言之类的外交手段,所以也不能借酒求秦王办事。

倒是蒙恬好心,将李斯扛回了他的住所。恰巧李斯的夫人在家,见李斯这样回来,少不得就一番唠叨,也不管蒙恬还没走。李斯怕老婆,也不敢还嘴,这是中国男人的美德。另外,混倒如此地步,实在也对不住夫人,两人结婚后一直没敢要小孩,因为当时咸阳规定,小孩的户口随母亲。虽然大秦的律例规定可随父母,可咸阳不执行。没有孩子,对不起祖宗,所以李斯在家就更没地位。蒙恬当时听着,居然忘了走,这倒不是他不给李斯留面子,是他一直生长在咸阳,没听过这种事,实在忍不住好奇。

第三天管户口的就给李斯送来了夫人的户籍证明,还一再声明自己办事不力,请李斯不要见怪,让李斯简直受宠若惊。

于是李斯就拉着夫人到临风楼上找赢政道谢,前天他一直没敢相信赢政就是秦王,因为秦王身边连个保镖都没有。其实他不明白,这不是秦王不怕暗杀,是吕相国为了显示百姓爱戴秦王,社会安定,不给秦王派保镖,所以蒙恬当时还兼作秦王的贴身卫士,秦王一直也苦练身手,毕竟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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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大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的“造笔不始蒙恬”条中写道:“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

李斯谢了半天,秦王苦笑了一下,告诉他说这是蒙恬办的,自己没这个权力。

蒙恬这个将军也没这个权力,是他求叔叔蒙嘉办的。蒙嘉的官也不大,仅是秦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级别比蒙恬低不知有多少级。但当时秦国的规定是这样的,为了保证有足够的兵员,要计划生育,不是少生,而是多生。每家有咸阳户口的人都得领生育指标,所以谁也不敢得罪蒙嘉,否则他给你下一个本年内生十五个小孩的指标,你就不用活了。蒙嘉经常干这种给人一年下十几个生育指标的事,所以生了几个儿子都没屁眼,养活不大,要是现在就没关系,生了儿子没屁眼可做人工肛门,这只能说明那时科技不发达。

于是四个人就在一起喝酒,喝道尽兴处,秦王就说将来要做全天下的王,虽然现在连秦王都有名无实。李斯当时想做一个立法者,并且在他的法律梦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蒙恬想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大家当时都年轻,所以还有一种东西叫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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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蒙恬舞剑,秦王击缶,李斯拍案而歌,然后李斯想在酒楼的墙上写几个字,但刀笔太小,写起来着实费劲,蒙恬就割下自己的一缕头发,绑在筷子上,沾了点酒给他,于是李斯就提笔写下“李斯、蒙恬、赢政到此一游”。这几个字的确漂亮,比后来他写的“受命于天,其寿永昌”要好看的多。现在我国人到哪都喜欢刻上“***到此一游”就是源于此。后来,人们说蒙恬发明了毛笔,典故也出于此。

吕相国知道三人喝酒烂醉之事,就把李斯、蒙恬申斥了一顿,也未太介意。

几年后秦王奉太后命加冕亲政,吕相国阻拦,可是禁军没打过蒙恬手下那些军容不整的仪仗队,没办法,在咸阳巷战时,比的是摔跤、扔石头、翻墙、爬树,战阵派不上用场。吕不韦自杀,史书如是记载,至于史书有多少可信之处,不得而知。据说司马迁之前还算真实,在那之前仅仅是奉孔夫子的学说,篡改一小部分为尊者讳。后来另一个姓司马的认为历史的作用不是纪录事实而是当镜子,人当然有选择镜子的权利,至于是不是哈哈镜,就没人管了,这个历史么,当然就有点儿像小说了。所以你看这篇文章时可以认为我是在篡改历史,反正历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篡改而诞生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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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刘村的人们坚定认为,蒙恬就是毛笔的发明者,是他们手艺的始祖。)

(部分图片来源于搜狐网)

【作者简介】酒徒,原名蒙虎,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首届网络文学联赛导师,内蒙赤峰市翁牛特旗人,东南大学毕业,中文在线旗下17K小说网的知名签约作家,主要作品:《明》《指南录》《家园》《开国功贼》《烽烟尽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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