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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部分人以侠并墨,是对墨家的严重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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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部分人以侠并墨,是对墨家的严重侮辱

墨即是侠,不但现在很多历史爱好者这样说,钱穆、吕思勉、张荫麟等史学家也这样说,鲁迅在《流氓的变迁》中也说“墨子之徒为侠”,似乎已成定论。

但唱反调的也不是没有。郭沫若在那篇对墨家大肆批判的《墨子的思想》中,把这种观点斥为“乱认表亲”。他的结论是“认侠为墨,也不过是在替墨子争门面,然而大背事实。”

郭沫若那篇文章怎么样,这里不评论;单就这个问题来讲,我以为他说的有道理。

说墨就是侠,各家的“论”都信心满满,“墨家即以振世救弊为主,故一变而为侠”(陈柱《诸子概论》),似乎理所当然;可是“证”却十分单薄。根据往往只是韩非的一句“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因为韩非说过天下显学非儒即墨,这里又儒侠并举,所以“可见墨即是侠”(吕思勉语)。问题是这个结论恐怕太草率了一点。

看看韩非的原文: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五蠹》)

《显学》篇也有差不多相同的内容,而意思更加明确:“……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士,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

不难看出,韩非所谓的“侠”,即“家斗之勇”的一类人物,主要特征为“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也就是《庄子 说剑》中的“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之类表现的“庶人之剑”。同时韩非也明确交代了这些“侠”往往成为贵族豢养的“私剑”——说好听了,是门客;说不好听,是打手。

韩非子为何对“私剑”如此深恶痛绝?固然是由于这类私人暴力行为不见容于他的“君主论”,却也跟他的心理状态不无关系。在那篇充斥着受难哀鸣的《孤愤》中有这么一段:“法术之士(指他这类掌握“真理”的人)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显然,在他看来,他这样的正义之士,是时时处于权贵的迫害和“私剑”的威胁之下的。

这一类人在当时确实相当活跃,但与墨家门风实在相去甚远。事实上,墨子本人就多次表示过对这类好勇斗狠行为的不以为然。《墨子》中记载了墨子与弟子骆滑牦(钱穆认为,这位骆滑牦其实就是墨家大弟子禽滑厘)的一段对话:

子墨子谓骆滑牦曰:“吾闻子好勇。”骆滑牦曰:“然,我闻其乡有勇士焉,吾必从而杀之。”子墨子曰:“天下莫不欲与其所好,度其所恶。今子闻其乡有勇士焉,必从而杀之,是非好勇也,是恶勇也。”

墨子对个人暴力的排斥甚至比儒家更甚,儒家至少还承认好斗是人的天性之一,却遭到他的激烈嘲讽:

子夏子徒问于子墨子曰:“君子有斗乎?”子墨子曰:“君子无斗。”子夏之徒曰:“狗豨犹有斗,恶有士而无斗矣?”子墨子曰:“伤矣哉!言则称于汤文,行则譬于狗豨,伤矣哉!”

我们往往有个成见:儒家比较文弱(儒者柔也)而墨家比较刚健,其实恐未必然。孔门必修课中,尚有射御之类的军事技能,门下亦多有子路、冉求这样的猛士;而在墨家,此种技能却不是人人能学。《墨子》中有一段小故事:有几个弟子想学射箭,而墨子却告诉他们:你们都不是国士的料,还是不要学了。而大弟子禽滑离想学一些守御之术,还要老实表现三年,再加苦苦央求才能办到。由此看来,墨家固然以“墨守”著称,却并非如史家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武士行会”。

墨子在世时如此,在他去世以后,墨家倡导的和平主义也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有所松动。

《吕氏春秋 去私》:

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黄享>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由此可知,墨家是主张“禁杀伤人”的“天下之大义”的,并严格禁止自家子弟杀人和伤人,这与那些动辄拔剑、习惯以暴力解决问题的侠士哪里有一点相似之处呢?

《汉书艺文志》记载墨家著作有《胡非子》,此书虽已亡佚,但《太平御览》所引《胡非子》佚文却恰好也提到了这类人:“剽必刺,视必杀,此五刑之勇也”,并表示了明白的否定意思(胡非子推崇的是曹刿之类“君子之勇,勇之贵者”),足证此为墨者所不取。

《韩非子》多处提到墨家,却没有一处提及墨家与“群侠”“私剑”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韩非所谓之“侠”,主要表现为“以武犯禁”、“吏之所诛”的暴力犯罪,与墨家几无瓜葛。所以,拿他的一句话断章取义,作为“侠即是墨”的根据,不但违背其原意,也没有什么说服力。

这里有个问题:如果韩非并不认墨为侠,那么为何只见他痛斥儒侠,而不见其批判墨家?郭沫若的解释是墨家已经为秦国服务,当然要留些面子。这种说法有些根据(墨家思想颇与秦政相同,如尚同尚俭、非乐节用之类,而且秦惠王称腹子为先生、谢子入秦等等故事,亦表明墨家与秦国关系之密切),但说墨家成为了秦国走狗,恐怕还有些牵强。我以为韩非不批墨家原因可能有两个:一、其时墨家的主要思想(兼爱非攻之类)早已因不合时宜而不再流行,也用不着他大力批判打死老虎;二、韩非恐怕是把儒墨等量齐观了,他说过“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在他看来,儒、墨尽管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骨子里都是假天真的开倒车理论,都该归入“以文乱法”的“诸先生”一类的。

当然,韩非不认为“侠即是墨”,也并不能证明“侠不是墨”(只不过证明了“侠以武犯禁”没有墨家什么事而已)。那么当时有没有其他人认为“侠即是墨”呢?根据现存先秦古典看,只能说没有——一个也没有。就连第一个为游侠立传的司马迁,也说“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然儒墨皆排摈不载。”显然,他也是绝不认游侠为墨家苗裔的。

那么,“侠”到底是不是“墨”呢?现在我们应该弄明白:在墨子那个时代,“侠”到底是指什么人?

现在我们理解的“侠”,主要是见义勇为、奋不顾身外带有点本事的人,应该说,墨子的一些行为(如非攻)跟这个还是很靠铺的。但问题是“侠”的这个意思,与先秦两汉的“侠”相去甚远。

“侠”(带剑者)可以说是一种时代产物。春秋以降,封建等级制逐渐崩坏,一些从旧体制中脱落的部分——失去地位的贵族和武士,还有一些因制度破败(比如“庶人无故不带剑”之类)而不安于位的庶人也就成了“游侠”——大概相当于日本武士制度衰败时的浪人。

尽管没有了过去的地位,但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还在——这也正是他们最后的荣光和重新为上流社会认可的希望。

游侠们最为人称道的行为是“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可以总结为“义”和“勇”,其实也就是“君子”(上等人)主要的道德标准,可以说是某种“封建残余”,却不能说是墨家新义。

(其实“柔弱”的儒家是很讲这一套的:子路问“成人”,孔子给出的最低标准是“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换言之,做君子的门槛就是“义勇”。子还曾经曰过:“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当仁不让於师”、“见义不为无勇也”等等,曾子也强调“君子人”的标准“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这些也恰恰正是游侠们所标榜的行为规范。)

再看看什么叫“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这其实也是“君子”的表现之一,即对名誉和尊严的维护,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吕氏春秋》中有个故事,可以叫我们了解这种维护有时会到何种极端的地步。

齐庄公时,有勇士宾卑聚。一日梦见一个衣着光鲜的壮汉对他厉声呵斥,还在他脸上吐了唾沫。醒来以后他非常堵心,找来朋友说:我这辈子从来就没受过委屈,现在老了,倒在梦里叫人侮辱了一把。我得报仇,报不了就不活了。于是每天在街上的行人中找那个梦中人,找了三天没找到,回来自杀了。《吕氏春秋》的评语是“谓此当务则未也,虽然,其心之不辱也,有可以加乎?”这是说:行为未必正确,但精神是可取的。

自然,这些唐吉柯德式的道德准则,在现实中不可能被完全信守——甚至可以说,大多不会被信守,但不能否认这些道德给整个游侠群体造成了某种光晕效应,正如中世纪欧洲骑士多不过是些粗野的混蛋,却也能留下个“骑士风度”,叫不少人“少女情怀总是湿”是一个道理。

墨家活跃的战国时代,也正是游侠的黄金时代:列国纷争,专尚暴力,游侠们遂成了列国和卿大夫们网罗的对象——这就是我们熟知的“门客”或“私剑”,司马迁《游侠列传》:“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汉书》亦曰:”战国合纵连衡,力政争彊,繇是列国公子,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吠,无不宾礼,而谈者以四豪而称首。”当然,不排除这些门客中包含了部分墨家弟子,但显然不是一个相互重合的关系。

秦灭六国,游侠的好日子过到了头,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游侠们只好“到民间去”做黑社会头子——也就是所谓“布衣之侠”。在西汉前期还十分活跃,后来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巩固,这种游离于专制权威之外的草根力量受到残酷打击,基本已经丧失了公开发挥作用的空间。钱穆说《史记》、《汉书》有《游侠列传》而以后史书则无,原因不仅在于班马比后世史家“好奇”,主要是因为西汉以后,游侠已经不能作为一个社会阶层独立存在了。

司马迁做《游侠列传》,为侠打抱不平,发了一通“何知仁义,已飨其利者为有德”、“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门仁义存”的牢骚,他不满意正义为当权者垄断,所以要歌颂一下“布衣之侠”。说“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阸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他强调的不是侠的身份,而是是否表现出了某种精神价值,同时他又把“朋党宗彊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等等行为(其实这正是“侠”的“主营业务”)与他歌颂的侠区分开来,认为是“游侠亦丑之”。可以说,太史公是第一个给“布衣之侠”赋予了理想色彩的人。

但即使如此,还是抹不去“游侠”身上的灰暗色调。看看他赞美的几个人:除朱家“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馀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理想色彩比较浓厚(其实此人的非凡人脉和财力,显然也不是“家无馀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軥牛”之类的艰苦朴素所能办到的)之外,其余几位都跟“以武犯禁”脱不开干系:田仲“以侠闻,喜剑”;剧孟“以任侠显诸侯”,七国之乱时,周亚夫得剧孟,喜曰:“吴楚举大事而不求孟,吾知其无能为已矣。”显然是一股颇为强大的地方豪强势力;郭解“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以躯借交报仇,藏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固不可胜数。”年长后才“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而毕竟积习难改,“其阴贼著於心,卒发於睚眦如故”,“而少年慕其行,亦辄为报仇,不使知也。”足以说明他仍然维持着黑帮老大地位,只不过从台前走到了幕后而已。

这几位本来都是阴贼亡命之徒,只是成名之后开始“脩行砥名”,转变形象,实际上也不过就是太史公批评的“盗跖居民间者”,更很难说与墨家思想有多大的关联。

再来看其他先秦两汉典籍中的“侠”都是些什么形象吧:

《列子》:虞氏者,梁之富民也,家既充盛,钱金无量,财货无赀,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侠客相随而行,楼上博者大笑,鸢飞,適坠其腐鼠而中之,侠客曰:虞氏福乐之日久矣,常有轻易人之志,乃辱我以腐鼠,率徒属而灭其家。

《史记》:甯成抵罪得脱,乃诈刻传,出关归家,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馀顷,役使数千家,数年,产至千金,为任侠,其役民重於郡守。

《淮南子》:北楚有任侠者,其子孙数止之,不听,县有贼,大搜其庐,事果发觉,夜惊而走,追及之,其所施德者,皆为之战,得免,反谓其子曰:汝数止吾侠,今有难,皆赖而身免,汝谏不可用也。

《汉书》:

丞相公孙贺子敬声,以皇后姊子骄奢,擅用北军钱千九百万,发觉下狱,是时诏捕阳陵朱安世,不能得,上求之急,贺自请逐捕安世,以赎敬声罪,上许之,後果获安世,安世者,京师大侠也,闻贺欲以赎子,笑曰:丞相祸及宗矣,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安世从狱中告敬声与阳石公主私通,及使巫祭祠,当道埋偶人,祝诅有恶言,下有司案验,贺父子死狱中。

从这些例子,我们就可以明白秦汉时代“侠”的真正形象,用现在话说,是“带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暴力团伙”。这些游侠自然也有某些好的表现(急人所难云云),但其主流还是暴力不法的破坏性力量。这就好比近代的黄金荣、杜月笙之流,肯定也有某些“可称”之处,但如果因此就认“青红帮”为“侠义道”,是怎么说也不通的。

直到三国魏晋时期也还是这样。《三国志》里有几位颇有“侠”名的,可是几乎都跟“无法无天”划等号,如甘宁“……少有气力,好游侠,招合轻薄少年,为之渠帅;群聚相随,挟持弓弩,负毦带铃,民闻铃声,即知是宁”,显然这个“游侠”的意思,跟“山(水)贼”差不多。董卓、吕布这一对“父子”,一个“少好侠”,一个“剑客”,也算得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还有一位著名的“侠”是袁术,当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只有一个张邈“少以侠闻,振穷救急,倾家无爱,士多归之”,似乎才有一点我们认可的“侠气”——但这个其实也就是朱家郭解式的“江湖义气”。《魏志》中记载了一位杨阿若,“少游侠,常以报仇解怨为事,故时人为之号曰:东市相斫杨阿若,西市相斫杨阿若。”简直就是位业务繁忙的职业杀手;而《世说新语》中记载曹操袁绍少年“好为游侠”的事迹,是劫持人家的新娘子;说“王平子形甚散朗,内实劲侠”,放在今天,这怎么看都是好话,可是别忘了,这章叫做《谗险》,这后半句可不是夸他如何侠义,而是说他内心险恶。

可以说,在先秦两汉直至魏晋,侠的名声一直不佳。也正是到了魏晋时期,侠的含义开始有了变化,形象也开始变好,这是因为当时的读书人开始反潮流,玩个性,对蔑视权威、快意恩仇、放纵不羁的游侠也就歌颂起来。引几首魏晋南北朝的侠客诗:

西晋张华《侠曲》:

侠客乐险幽,筑室穷山阴,栖迟熊罴穴,容与虎豹林,雄儿任气候,声盖少年场,偕友行报怨,杀人駔市傍,吴刀鸣手中,利剑严秋霜,腾起如电激,回旋如流光,生从命子游,死闻侠骨香,没身心不惩,勇气如四方。

梁吴筠诗:

结客少年归,翩翩骏马肥,报恩杀人竟,贤君赐锦衣,握兰登建礼,拖玉入含晖,顾看草玄者,功名终自微。

周王襃《游侠篇》:

京洛出名讴,豪侠竞交游,河南朝四姓,关西谒五侯,斗鸡横大道,走马出长楸,桑阴徙将夕,槐路转淹留。

不难发现,这些被文人们连篇累牍歌颂的侠,不过是鲜衣怒马、风流年少、玩得就是心跳、砍头(主要是别人的)权当风吹帽的牛逼人物,一个混合着各种补偿心理的理想形象而已。符合现代人趣味的侠,大概是出现在唐传奇之类流行以后。

所以说侠的源流,万万不可不顾及“侠”的流变。既然“侠”在先秦两汉并不代表我们现在所认可的“侠义精神”,那么,被我们认为具有这种“侠义精神”的墨家,自然也就跟当时的“侠”拉不上多大关系了。

如果说墨子代表的侠义精神,不能因为“侠”的变乱而否定,那么程婴杵臼、专诸要离、弦高烛之武、伍子胥、申包胥……这些墨子之前的人未必不可叫做侠、未必不可叫做侠义精神的源流。墨家固然有“赴汤蹈火、死不旋踵”的壮烈,但与其说是墨家开侠之风气,不如说是墨家沾染了侠风,因为“视死如归”远比墨家思想源远流长,孔子也说过“当仁不让于师”、孟子说过“虽千万人吾往矣”,甚至“见危受命”“见义勇为”之类可以作为“侠义”注脚的词句皆出于《论语》,那么说侠出于儒,也不能说没有道理吧?

墨子之后有两个人值得注意,一个是荆轲,一个是鲁仲连,这两位大概是可以被称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了(姑且不把荆轲看作太子丹豢养的打手)。那么他们是否跟墨家有什么关系呢?

荆轲出自何门何派,我们难以确定,司马迁《刺客列传》说荆轲“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他会不会学的是墨家之术?恐怕不太可能,卫这个弹丸小国是用不着听什么“兼爱非攻”的大道理的,恐怕还是纵横之术一流。而且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於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於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实在也不像禁欲苦行的墨家所为。而鲁仲连,则是被明确归入儒家的(《汉书艺文志》)。

把墨家等同于侠的说法,不见于先秦或两汉的任何一家,又是从何而起呢?我能找到的最早的(如果有更早的,望方家赐教)竟是清儒陈澧《东塾读书记》:“墨子之学,以死为能事,战国侠烈之风,盖出于此”。康有为本之,以两汉游侠尽入墨家门墙。又赶上末世,维新派和革命党为救亡图存,自然要大张侠烈之风——这一点看看当时梁启超等人对“中国武士道”的大力鼓吹就可明白,谭嗣同《仁学》亦言:墨有两派:一曰“任侠”;一曰“格致”。于是侠出于墨之说,尽管缺乏过硬根据,却风行草偃,牢不可破。不但影响了一代历史学者,连鲁迅笔下那一位大侠墨子,其实也受了这种风气的影响。

墨子人格之高尚、救世之热诚,门下弟子“赴汤蹈火、死不旋踵”之表现,《墨经》之科学、逻辑学价值,都足够让人肃然起敬,所以近代以来,人们对这一门派给予同情甚至美化(我以为,与儒法相比,墨家思想较单薄,很难长期竞争),都是可以理解的。然认墨为侠,确如郭沫若所言,是在“乱认表亲”。墨家所倡所为,自有其独特价值与可风之处,也实在用不着拿一个不相干的“侠”来给他壮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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